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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2015年度院士工作站申報工作的通知
各有關企事業單位:
為貫徹落實人才強省戰略,充分發揮院士在推動創新驅動發展中的重要作用,服務我市轉型升級、綠色崛起,根據省科技廳、省委組織部、省科協《關于2015年度院士工作站申報工作的通知》(冀科人〔2015〕7號)有關要求,重點面向產業技術創新建設一批省級院士工作站,現將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申報條件
依據《河北省院士工作站管理辦法》,申請建立省級院士工作站單位應具備以下條件:
(一)具備獨立法人資格,經營、運行狀況良好。
(二)建有專門的研發機構,擁有一支水平較高、結構合理,具備較強創新能力的研發團隊。其中建有省級以上重點試驗室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、產業技術研究院等創新平臺載體的單位,可優先設立院士工作站。
(三)已與3名以上院士建立了合作關系、簽署了合作協議或與一名院士簽定了3年以上合作協議(包括外籍院士),有一定的合作基礎,有明確的合作目標任務。
(四)有較為完善的院士進站支撐條件和穩定的經費支持,能為院士及團隊提供較好研發條件和必要的生活條件。
(五)能為進站院士提供不低于50平方米的辦公場所,配有3名以上專職或兼職工作人員。
二、申報程序
建站單位提出申請,填寫《河北省院士工作站申報書》,由所在設區市、省直管縣科技局會同組織部、科協審核同意后報省科技廳。省屬有關企事業單位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省科技廳。中直駐冀單位按屬地管理申報。省科技廳、省委組織部、省科協進行考察評審后批準授牌。
三、有關要求
(一)各歸口管理部門要加大對申報工作的組織領導,按照《河北省院士工作站管理辦法》嚴格把關,實地考察,好中選優,切實把符合條件、與院士有合作基礎、有發展前景的建站單位推薦上來。
(二)申請建站單位應認真填寫《河北省院士工作站申報書》,內容實事求是,完整準確,并提供與院士合作協議書原件(審核后歸還)。
四、材料報送
擬建立“院士工作站”的單位提出申請,填寫《河北省院士工作站申報書》一式三份(附電子版),于2015年7月10日前報市科技局人事處(401房間)。
聯 系 人:高少軒、李 智
聯系電話:85671829、85057590
石家莊市科學技術局
2015年6月18日
附件:河北省院士工作站申報書